申請資格

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均可提出申請:

1. 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;

2. 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,而該業務在提交申請時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。

資助金額

  • 科技券計劃會以 3:1 的配對模式,向每間合資格企業最多可獲批6項目最高 60 港元資助。企業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資金。待項目審批完成後,政府會向申請企業發放核准資助。
  • 每個項目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。

資助範圍

  • 科技顧問服務
  • 購買、租用或訂購訂製或現成的設備/硬件、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
  • 包括訂購形式的科技服務或方案,例 如雲端服務
  • 項目審計,上限為3,000 港元


什麼類型的項目能獲得資助?

涵蓋的科技/服務

  • 預約安排及輪候管理系統
  • 擴增實境技術系統
  • 大數據及雲端分析方案
  • 建築資訊模型系統
  • 診所管理系統
  • 網絡安全方案
  • 文件管理及流動存取系統
  • 電子庫存管理系統
  • 電子採購管理系統
  • 企業資源規劃方案
    – 客戶關係管理系統
    – 客戶及會員分析管理系統
    –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
  • 車隊管理系統
  • 定位服務
  • 物流管理系統
  • 銷售點管理系統
  • 快速回應管理系統
  • 實時生產追蹤系統
  • 協助企業符合生產標準的方案


申請時需要甚麼文件?

  • 商業登記證副本、商業登記署表格 1(a) 或公司註冊處 (表格NAR1) 副本
  • 實質業務運作證明文件
  •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副本
  • 科技顧問的商業登記證副本
  • 報價單副本